對于包裝設計這一“朝陽產業”,許多發達國家都非常重視包裝設計的立法以及研究工作。像美國、英國、法國、瑞士、加拿大、日本等都依國際包裝法規與標準制定了本國的包裝法,更是在大學包裝專業開設“包裝法規”的課程,以促使包裝行業的健康發展。
但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,我國的包裝法律研究明顯滯后。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完整的包裝法,對包裝設計的研究僅停留在技術層面,很少涉及包裝設計中的法律問題。
市場經濟即是法制經濟。入世之后,我國包裝產業將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,也面臨著更大的挑戰。與國際法規與標準接軌,研究包裝設計中的法律問題,將促使我國包裝產業穩步、良性地融入國際市場。
包裝設計中的法律問題主要涉及商標權、專利權、版權、制止不正當競爭權及消費權益保護、環境保護、產品質量標準等法律問題。具體來說,這些法律問題包括:
1、包裝設計與商標權。這是包裝設計中涉及法律問題最豐富的內容。如國際條約及域外法律、風俗習慣,商品裝潢、地理標志、馳名商標禁用條款。新商標法針對Trips(《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》)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,如增加立體商標、顏色組合商標等,都值得包裝設計者認真思考與關注。
2、包裝設計與外觀設計保護。《巴黎公約》作為一項最低要求,規定各成員國都必須對工業品外觀設計加以保護。但各國保護工業品外觀設計的方式不盡相同,我國則在專利法中對外觀設計予以保護。但這種權利的取得是有條件的,Trips在保護這種權利的同時亦對之進行了條件限制。包裝設計必須涉及這些法律內容。
木漿紙包裝機械Packing廣州包裝設計包裝袋印刷包裝紙印刷數碼印刷機編織袋3、包裝設計與版權。包裝設計若涉及到美術作品,則可能進入版權保護領域,或出現商標、專利、版權重疊保護的錯綜復雜的法律關系。
4、包裝設計與反不正當競爭。商品包裝與待售的商品本體一起作為用于市場交換的產物而存在,利用包裝參與市場競爭,是市場競爭的一種常用手段。但包裝設計中使用虛假的文字說明,偽造或冒用優質產品的認證標志、生產許可證標志等,都將涉及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的內容。
5、包裝設計與消費者權益保護。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包裝設計最本質的倫理內涵。但加大包裝內部的虛無容積,減少商品數量,對假冒偽劣產品的包裝設計等在現實生活中并不鮮見。加強包裝設計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的研究是法治社會的理性需求。
6、包裝設計與國際標準。我國商品包裝的國際標準化離ISO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,阻滯了商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渠道。特別是在執行質量標準 ISO9000、環保標準ISO14000、安全標準ISO16000等方面更為明顯。但我國已正式成為國際標準化組織包裝技術委員會(ISO/TC122)的成員國,為我國執行國際包裝標準創造了條件。
7、包裝立法問題。在市場經濟社會,市場主體的一切行為必須有相應的行為準則即法律規范予以約束。經濟發達國家包裝立法對包裝產業發展的貢獻也證明了這一點。作為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重要行業,我們有必要制定一部行業性的包裝法,填補我國包裝法的缺位。其立法實踐可借鑒國際慣例、發達國家包裝立法的先進經驗與技術,對我國包裝行業中所有的法律問題予以綜合考慮。
8、包裝設計與環境保護。發展綠色包裝,保護環境,促進社會持續發展,是當今全球關注的熱點問題,而“綠色包裝”首先應從包裝設計入手,如包裝材質的選擇、包裝廢棄物的處理、包裝的適度等,都應當做到有法可依、有法必依。 |